作者: admin
为进一步激发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充分发挥开发区经济发展主力军、对外开放排头兵、深化改革试验田作用,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1至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截至2020年10月3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悉招商或规划建设工作,在县级以上招商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或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电话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1月30日下午17:30。
3.报名邮箱:ytgbyk@126.com。应聘者需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以下材料:
(1)《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5)个人竞聘材料(电子版),主要说明个人专长、工作业绩及对竞聘岗位自我评价等方面内容;
(6)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1.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组织协调、综合素质、任职优势等方面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拟聘初步人选。根据面试情况和拟聘岗位数,经县委五人小组会议研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拟聘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期间遇有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
4.体检。组织拟聘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五人小组会议研究,提出拟聘建议人选,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6.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7.聘任。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玉田县委、县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聘期
招聘人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重新招聘或续聘。
(二)薪酬待遇
年薪30万元。
六、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由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玉田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并提供准确的个人邮箱地址用于及时查收电子邮件。
4.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5.招聘相关具体工作由人事工作组负责解释。
6.报名咨询电话:0315-6113182
监督举报电话:0315-6114713(玉田县委组织部);
0315-6151890(玉田县纪委监委)。
作者: admin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优秀大学生来睢宁就业创业,根据《睢宁县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申报细则》(睢办发〔2020〕32号)规定。现将2020年度优惠政策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企业2020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引进的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二)毕业生所在单位为我县县属企业及在我县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
(三)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在我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二、支持措施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二)购房补贴
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之后在睢宁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1、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补贴3年;
2、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3、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4、非睢宁籍毕业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四)专项补贴
鼓励睢宁籍高校毕业生回睢工作,在睢宁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9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集中申报。
四、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所需基本材料: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常使用的银行储蓄卡(折)。
2.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与毕业生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申报当月起前6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单位纳税证明(申报当月起前6个月企业完税证明)。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工资发放流水(引进当月至申报前一个月连续发放工资银行明细对账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睢宁县人才公租房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2)《睢宁县企业新培养引进人才申报人才公租房汇总表》(申请人单位填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提供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城区无房证明。
申请租房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租房发票。
申请购房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契税完税证明。
申请交通补贴,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非睢宁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五、其他
联系人:彭香港
联系方式:0516-68069560
六、附件
1.睢宁县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
2.睢宁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附件:睢宁县大学生招引补贴申报表(人社).xls 睢宁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2.xls